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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总会需要一些像小混混这种无权无势、又长得漂亮的男孩子,去招待某类客人。

那些客人财大气粗,开心了几万一瓶的酒随便开,不开心了摔桌子打人也常有。

小混混挺机灵的,没吃过多大亏,小费倒是拿了不少。

逢场作戏嘛,他付出虚情假意的笑脸,得到货真价实的金钱。

至于那些客人在他眼里算什么,大概什么都不算吧,无褒无贬,萍水相逢的过客而已。

可总有些人,会成为例外。

看到金主的第一眼,小混混是被惊艳到了的,不过也仅仅只是短暂地惊艳一下,就别开了目光。

他们的差距就像鸿鹄与燕雀,在小混混不多不少的人生履历里,从没见过这样的人。

金主三十出头,相貌和身材都是挑不出毛病的好,一丝不苟的西装、规规整整的领带、清淡适度的香水味,组合成一个成熟优雅的男士形象。

他看上去不是沉溺于声色犬马的人,唇边的笑意更像推杯换盏间圆滑的逢迎,带着点漫不经心。

就是这么个人,在看到小混混推门进来时,眼底露出了不加掩饰的欣赏。

旁边的人察言观色:“怎么,尤总看上了?”

金主不置可否,笑道:“他看上去很干净。”

他的意思是,小混混看上去简单率真,带着不世故的纯粹。

面对这样的人,或许直截了当的夸赞才是最合适的。

“哈哈,能进这里的人,确实都得‘干净’。要是尤总喜欢,这事包我身上,和老板打声招呼的事儿。”

显然,旁边的人会错了意,也不等金主答复,就兀自招了招手,示意小混混过来。

小混混便过来替他们斟上酒,余光里是金主在顶灯照耀下投落于沙发上的一团阴影。

倒完酒,小混混正准备退到旁边时,那人站起身来,状似不经意地撞了他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