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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穿着简单的短袖和牛仔裤,身后还背了个双肩包,身量清瘦修长,很有少年气,乍一看,倒真有几分高中生的感觉。

小混混怔了会儿,才后知后觉地说:“尤先生,好久不见。”

“是有点久,”金主笑了笑,说,“前段时间遇上了棘手的项目,几乎每天都在连轴转。”

“工作忙的时候,也要注意身体。”小混混认真地说。

“好。”金主让司机朝某个地方开去,继而说,“那我们先去吃个饭,然后好好休息。”

金主不是本市的,只是之前偶尔会过来谈生意。他这次过来,除了和小混混见面,也另有工作上的事,是以会在本市逗留几天。

“崽崽,和家里人说过了吗?”吃饭的时候,金主顺口问了句。

闻言,正有一下没一下戳着盘子里虾仁的小混混放下叉子,说:“嗯,我和她们说了,这几天去朋友家住。”

“那就好,”金主颔首道,“那这几天要辛苦你陪我了。”

小混混忙说:“不辛苦,这是我应该做的。”

说这话时,他的神情很肃穆,不像闲聊,倒像宣誓。

金主又被逗笑了,没再就这个话题说什么,眸光微闪,望向他盘里几乎没怎么动过的食物。

“不好吃么?”

也不是不好吃,只是小混混从小就讨厌海鲜,也吃不太惯西餐,所以有点兴致缺缺。

但他想来是没资格对金主请的东西评头论足的,是以,只是说:“好吃的,我午饭吃的很晚,所以才有点吃不下。”

晚饭后,依然去的是那家酒店。

金主是常客了,需要在本市小住时都会在这里落脚。这次接待他们的是位女性服务员,看上去和金主尚算熟络,一路上还寒暄了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