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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语文课本里收录了一首郑愁予的现代诗,题目叫《错误》。

里面的末句很经典:“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说实话职教里认真听课的学生是少数,但上这节课时很多女生却听得格外仔细。

课后还有人仔仔细细地誊抄了下来,塞进粉色的信封里,递给小混混。她们很真挚也很纯粹,只是把那个看似冷漠实则善良的少年,看作青春里最美好的过客。

那时小混混并不能理解这首诗有什么值得回味的,他只觉得所谓情情爱爱,都挺傻的,没意思。

可现在他意识到自己喜欢上了一个人,忽的又想起那句诗,好像懂了几分,那种满怀期待,却最终求而不得、惆怅失落的唏嘘。

金主的出现,敲开了他窗扉紧掩的底心,让一度以为永远不会动心的他也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喜欢。

可是他们分明只是包养关系,金主已经仁至义尽了,他不应该贪得无厌地奢求太多,也没资格。

就在日历上的数字即将跳到见面那天时,小混混接到了疗养院的电话,说是外婆的病情突然加重,已经昏迷送进市医院的重症监护室了。

这可真是明天和意外,永远不知道哪个先来。

小混混撂下电话,顾不上换下家居服,匆匆安抚了母亲几句,瞒过她之后就打车赶往市医院。

疗养院的负责人已经候在那了,看上去也是很惶恐的样子,焦头烂额地反复说着老人家当时的情况。

小混混倒显得比这个年长他至少十几岁的人冷静得多,和医生交谈时条理清晰,除了下颌线条绷得很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