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去半个月后,工作人员递给了我一沓钱,并告知我这些是我伴侣委托他交给我的,我清点了一遍,一共两万,便猜测工作人员层层吞了三万,不过后来等我出去了,才知道赵星直接塞了十万,他们克扣了足足八万。

这两万块钱对我而言,算得上“雪中送炭”。

我进来的时候身上只有五百现金,买了两套换洗的衣服、一套清洁用品,就干净利落地用光了。

让我进来的人,显然并不想让我过太舒服的生活,因此我一直无法通过正常的途径获得来自亲朋好友的费用,也就不能采购更多的必需品,赵星通过层层关卡给我的两万,的确解了我的燃眉之急。

我在小卖部买了方便面和暖贴,一边啃泡面一边写论文——除了打发时间外,也是为减刑做准备。

我一贯是把事情向最差的方向去想,这样真的遇到事儿的时候,反而能够接受事实。

我在里面呆满了三个月,除了吃得不好,没有什么人身自由之外,一切都还好。

进去的第九十四天,我终于见到了我的律师,打一照面发现还是老熟人——当初我和赵星离婚的时候,他也是律师团成员之一。

他的逻辑很清楚,问我是做无罪辩护还是争取减刑,前者难度很大,后者相对来说比较容易,他说如果我认罪,有极大的可能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他再给我争取下缓刑,很快就能出去了;而如果做无罪辩护,难度就会很大,很可能要拖到复审,这样我在里面的时间至少会拉长几个月,也有很大的可能依旧会按照有罪论处。

“而且……”律师压低了声音,神色有些为难,“崔先生,你的事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网上舆论,这从某种程度上,加大了改判无罪的难度。”

“什么样的网上舆论?”我猜一定不是“我有罪”的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