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的不说,光哈德逊的军功就要被重新审视。保住粮草的战略意义,大概率会被忽略掉,只计算单纯的杀敌。
就算能够拿到封地,顶多也就一个骑士领。不是最垃圾的骑士领,就是最烫手的骑士领。
“希露迪叔叔,伯爵的好意,哈德逊心领了。
请转告伯爵阁下,加快行军速度,我会尽量去完成,但现在人手减少,又增加了大量的伤员,怕是做不到日行三十里。
至于举报第五军贵族之事,非常抱歉,这不符合骑士精神……”
犹豫再三,哈德逊最终还是忍痛拒绝。
人要往前看。军功没了,还可以再立;领地没了,还可以等下一次机会;名声若是没了,那就永远都没了。
要是可以一步登天,拿到一两个郡的封地,成为一方诸侯,名声臭了也就臭了。
仅仅只是一镇之主的男爵,依旧处于贵族圈子的底层,还不值得哈德逊出卖节操。
毕竟,背叛这种事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出卖过一次同伴,永远都不可能再被信任。
哪怕是死心塌地跟着皮尔斯伯爵混,也无法真正被接纳。大概率在千金买骨的效应发挥后,就会找个机会让他去做炮灰。
类似的事情,在历史上已经上演过无数次。叛徒一旦丧失价值,很少有能够善终的。
“哈德逊,你可要想好了。这种机会,可不会天天有……”
希露迪骑士言不由衷的劝说道。
看得出来,他并不希望哈德逊接受皮尔斯伯爵的收买,只是受限于身份才开口劝说的。
具体原因,哈德逊懒得深究。人性这玩意儿,从来都经不起考验。除了父母之外,估摸着没几个希望你过得比他好。
本来这份军功,就够令人嫉妒的,要是以卖队友的一跃成为封地男爵,那就不只是嫉妒这么简单了。
“希露迪叔叔,替我感谢皮尔斯伯爵的好意,但是这份大礼哈德逊实在是受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