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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萧冠本来想找个小孩子问路的,但是也许是太早了,这么早就被赶出来干活的只有李萧冠这么一个苦命娃,所以他竟然找不到问路的人,只好在村子里东走西走,寻找一切看起来猪能吃的草。

其实他小时候也养过猪,家里面喂猪的都是红薯藤,不过想也知道大伯娘家不可能这么奢侈,因为昨晚大伯娘煮来吃的红薯叶就很老,还齁嘴,有的叶子甚至是微黄的。

——人都吃这个级别的菜了,不可能有给猪吃的份。

经过昨天那片湖的时候,他还往水里照了一下,整理整理干枯毛躁的头发。

水里的人影依旧丑丑的,黑黑的,黑得连黑眼圈都找不到。

这回李萧冠定好了一个方向,那就是村子旁边看起来最高最深的大山,山脚下的草也很茂密,不知道有没有猪草。

清晨的雾气很重,没一会儿李萧冠薄薄的破裤子就被露水打湿了。

嗯?什么味道,好香啊!

一阵烤肉的香味从不远处的竹林里飘出来,瞬间让李萧冠陶醉了。

寻着香味李萧冠一直走,穿过竹林,赫然就是两间破旧的泥屋,看起来还没有大伯娘家的那么好。

可是!这家人竟然在早上就做肉吃!天呐!这个举动在这个村子里面也太豪了吧!

因为是不认识的人家,李萧冠不好意思闯进去让人家给肉吃,就这样蹲在院子外面吸着美妙的肉香味。

明明在出车祸那天他还去吃了一顿大餐的,怎么现在就跟个饿死鬼一样呢,啧。

而李萧冠认定了是土豪的人,就端坐在屋子中间,两腿自然的分开弯曲着,说不出的潇洒和随性,那高大结实的身躯即使是坐在矮矮的小木凳上,置身于泥屋,也有一股乡下种田的汉子没有的气势。而手里却举着一只被烤得金黄的肉鸡,焦脆的外表还在滋滋的往火堆里滴油,香味不断充满了整个室内,继而被凉爽的晨风带走。

严肃动了动略微有点残缺的耳朵——外面的吸气声果然又变大了,估计是哪家的小孩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