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好,外面的led屏幕上正在放一则安加手机的广告,庄泽作为首款手机的发布人,在广告的镜头中一掠而过。

那熟悉的脸庞和身影映入眼膜,刹那之间,被他强自封印了的记忆一下子就清晰地出现在了脑海。

所有的伪装在这一瞬间,被剥了个一干二净。

他没办法欺骗自己,他从来都没有忘记过庄泽。

就算庄泽再无情、再刻薄,他也还是从骨子里喜欢这个人,无论是薄情淡漠的眼神,还是强自镇定却依然泛红的羞涩耳根。

可能,这就叫做犯贱吧。

当天,他把那个模特轰走了,一个人在世贸大厦的广场上站了很久,把那个广告看了几十遍,一次又一次地屏息寻找着那个熟悉的身影。

在那一刻,他就打定了主意。

既然庄泽是他爱的人,他为什么要把庄泽拱手送人?庄泽不爱他,他就让庄泽爱上他,就凭他程青放这条件,只要他用心,他就不信了,庄泽会眼瞎了不喜欢他。

这个念头一起就一发不可收拾,他让人搜集了分手后庄泽的动向,重新开始关注庄泽的一举一动,盼着从中能发现一丝蛛丝马迹,让他有个吃回头草的台阶可以下。

总不能这么眼巴巴地跑回去吧?这也太没面子了。

然而,和从前每一次吵架、分手一样,庄泽没有给他留下半点下台阶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