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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人很好,也不计较之前那件事。

还是像之前那样当朋友一样对待,跟他相处也很轻松,就是我不敢再在他面前喝酒,生怕事态重演,把出轨这事坐实了。

不过,我现在也分手了,跟谁上床都是自己的自由。

这种自由不就是我想要的吗。

可在老板家住了几天后,我发现自己几乎被朝野养得不能自理。

我不认识厨房的电器,连煮个面都不会。

老板显然也不会做饭,一连吃了好几天外卖后,胃里会不停地抽搐,很是抗拒日日重油重盐的饮食。

客房是硬床,咯得慌,连盏夜灯都没有,窗帘拉上去太黑我害怕,不拉又太亮而睡不着。

很多东西都令人不习惯,几天下来消瘦不少。

老板打趣说:“失恋真是最有效的减肥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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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还是请求老板帮忙买了张回家的车票,想着让他留一下卡号,回去把这段时间的花销一次性转给他。

老板摆手说我的工资还扣在他那,不说还好,说起来还要倒贴我钱。

我觉得好笑,笑着笑着就有些多愁善感,想起了那封信上的地址,说:“能载我去个地方吗?我明天就要走了,想去看看。”

那个地址处于市区边缘,虽然不远但胜在偏僻, 老板在外面等,我进去绕了半天才找到。

是个两层的四合院,装潢有些旧了,门口标着一个楠木牌匾:朝先生故居 禁止入内

敲了敲门没回应,我掏出钥匙却发现门上根本没有上锁。

屋子里面很干净,像有人准时打扫。

我逛了一圈,发现这间房子就是闲置的,没人住但会有人来,比如这把没摆正的椅子,和桌上的烟灰缸。

有人坐在这里,对着窗口的位置,思考或者发呆,烟雾与寂静聚集在他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