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稀记得是初夏晚春的时节,在傅白雪住的四合小院里。我躺在傅白雪的大腿上,手里拿着裁缝店老板画的草图,伸长了胳膊怼到傅白雪面前:“你看看,你看看。”
傅白雪微微往后仰,为我摇着蒲扇:“你做决定就好。”
我摸着下巴:“但是这样的话,我们岂不是要以身作则?但我觉得老白你的脸,你这身段,和这种制服不太搭诶。”
傅白雪脾气很好:“你想怎么样?”
我眼睛一转,落在他手腕上的串珠上。那会我们都还不如现在有钱,送给他的石头,只是鸡血石而已。印象里那好像是我第一次给他送这些,根本就不懂,起因只是灵光一现,觉得这个东西很衬他。
“我觉得你比较适合穿长衫。”
傅白雪终于肯分我一个眼神,他纠结得真情实感:“长衫?也不是不行,但穿着那个去弹吉他,总觉得很奇怪。”
“穿嘛穿嘛,我想看。”我怂恿,“大不了搞副业的时候换身行头,比如染头奶奶灰什么的。还能让别人认不出来,多好——话说你什么会喜欢听重金属啊,真的跟你一点也不搭,在我的心里,你就算不会弹古筝,也应该会拉二胡吧,结果去弹电吉他算什么事!?”
他瞟我一眼:“秘密。”
我气结,他还在那跟我讨价还价:“那你呢?现在穿一身这个出门,别人会觉得我有病的,你不能独美。”
我笑得几乎从他身上跌下去,故意道:“不行啊老白,我没你那么佛,我喜欢花的啊。越是花花绿绿的,我越喜欢。”
他当时没说话。结果第二天,他就去找了那个裁缝,托对方做了两套衣服,一套桃红的,一套黛黑。他要笑不笑地在我身上比了比那套桃红的,上面用金线绣的雀尾栩栩如生:“够花了吧?”
真的太花了,花得我受不了。我往旁边躲了躲,傅白雪不依不饶,那会我还年轻,还要脸,打闹一阵,还是被他按着穿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