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单身久了,看一头猪都觉得很清秀。
胖子单身久了,看谁都像一块红烧肉。
“所以,你这辈子注定打光棍。”纯洁冷冷笑道,“越是爱一个人,就越不愿意伤害他。倒不如离得远远的。”
胖子摸摸下巴,小声嘀咕:“原来是这样,老白居然抱着这种心理———咦?这里居然还有四瓶白酒?”
胖子眼尖,在烧烤架旁边,发现了四瓶没开封儿的烧酒。
这是于东辰东从安城带来的,安城人普遍爱喝酒。
当然,胖子严重怀疑于东辰故意带酒来的目的肯有可能打算把可怜的小故纵灌醉,然后嘿嘿嘿。
“你喜欢喝酒?”纯洁挑眉。
胖子无比谦虚:“阿弥陀佛,胖爷我的酒量,整个寒山寺最强。你一个娇滴滴姑娘,自然不理解出家人的豪迈。”
纯洁一口咬碎嘴里的棒棒糖,她最不喜欢人家说她是姑娘。
爷长得比男人帅,性格比男人剽悍,除了少长一根东西,哪里不如男人?
“酒量?”纯洁冷笑,将最后一根烧烤签戳进收集袋,“我当年在道上混的时候,你还没出生。”
胖子小眼睛一眯,满脸得意:“阿弥陀佛,出家人不打诳语。”
纯洁弯腰攥起两瓶酒,甩给胖子一瓶。
“这酒有50度,比一比,谁先倒下。”纯洁剽悍霸气地打开酒瓶,单脚踩在椅子上,一脸挑衅。
胖子双手合十:“胖爷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敢和胖爷我比拼酒量的,世界上找不出第二个!”
哐当,碰酒瓶的声音。
后来发生了什么,没人知道。
等老白和陆左煜赶来的时候,草地上只剩下烂醉如泥的胖子和纯洁。
两个人都喝成醉鬼
纯洁眼神恍惚,俊脸微红:“死胖子,和爷斗?服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