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喜喜欢?你搭错筋了啊。”他对着程浅呲牙咧嘴。

“想歪了不是,我是说,你们俩搭档默契又合得来,这样的朋友你不喜欢呀!”

程浅义正言辞的说着递给他一张纸巾,偏了偏头,又放柔了声音,“人生在世想要找到合拍的人不是这么简单的,茫茫人海有多少人终其一生也没能找到深入灵魂的默契,既然有了更该珍惜,我看得出来,许窦逍也是很喜欢你的。”

袁本把手里的纸巾团来团去折腾成了个烧卖,额头抵着窗户不说话,丝丝缕缕的凉渗了过来,高速运行了三天的脑袋有了冷静。

他是很喜欢我。不是勾肩搭背笑傲江湖的兄弟,而是柔情似水缠绵悱恻的爱情,是更细腻更甜蜜也更动人的喜欢。

能够那样魄力的对着同性好友的我表白,他,还真是喜欢我啊。

我呢?我喜欢他么?

这真是个世纪难题。有多难?让我们听听和袁本同学一起走过二十年人生路的王姑娘的回答。

清高洁癖自恋迟钝冷感这种人会知道什么是喜欢?他有这种人类感情吗?

这个答案虽然包含这一定的夸张和主观因素,但也和真相八九不离十了。

袁本的恋爱经验和他的长相极端不符,虽然说出来的话一定会被古越嘲笑,但真相是:零……0。

主动追求他的也不是没有,毕竟现在男女平等恋爱自由,姑娘们追起小伙来是毫不逊色的,可他就像个忠贞的教徒,坚决不和自己不喜欢的姑娘谈恋爱。

王晓晓曾经以一种流氓的语调劝他:“你管喜不喜欢呢,先搞着啊,搞着搞着说不定就喜欢了呢。那姑娘多水灵啊——”袁本一本正经的反驳:“佛教五戒之一,禁淫邪。”

王晓晓喷:“下作,谁让你淫邪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