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余莫若邺,果然是个颜狗。
“那你婚礼日期定了吗?”
“还没,明天两家一起商量。定了会告诉你,你放心。”
“那工作呢,你会回你家公司上班吗?”
“不去,再说吧,我也不会饿死自己。”
“也是哈,反正你老公那么有钱,也不在乎工作不工作地。”付邺酸溜溜地说。
江晚余白了他一眼。
——
台上的乐队依然唱着一首老情歌,他小时候和付邺一起听过。
付邺被勾起思绪,开始拉着他怀旧,说起从前。说小时候他特调皮,一被家里人管教就会跑到江晚余的房间躲上一晚上;
说小时候胆子小,在学校总被人欺负,最后还是江晚余帮他出头,明明那时的江晚余也不过是个半大的孩子,却还是什么事都挡在他之前。
后来,他酒意上头,说:“阿余,我没想到我们之间最早结婚的竟然是你。”
放这之前,江晚余自己也没想到,他会毕业就结婚。更没想到,会为了那个仅此见过一面的男人就向家里妥协。
“明明你是那么一个不愿屈服的人,竟然都同意了,想必你肯定是很喜欢闻越雉的,你一定要幸福啊。”
江晚余想,我很喜欢他吗?其实也并不是,但确实是一见钟情。
喝到最后,付邺有些醉了,但意识还是非常清醒。
江晚余看着面露绯红的付邺,扶着他说:“我送你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