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斜眼看我,我觉得他是瞧不起我!”
“就为了这个?”,那个开口审问的警察忍不住问道:“就因为你认为他用斜眼看你,所以你就把他打的头破血流?”
都佛显然有些不耐烦了,他吵吵起来,“不就是赔钱吗?说,要多少?一千?还是两千?赶紧放我出去,我还有事。”,他说着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支票本,随手就签上了自己的名字,颇有一种价钱随你们开的架势。
那两个警员此时也是哭笑不得,傍晚的时候有人报警说在车站外面有人打架,一个年轻人狠狠的揍了一个路过的同龄人,而且打的还不轻。警察到了地方之后将伤者送到了医院里,然后把都佛带回了警局。事情的过程就是这么简单也没有造成其他后果和损失,加上有目击者的证词,在都佛如此配合之下,两名警察觉得也没有必要问询下去,直接合上了笔记本。
其中一人轻咳一声,说道:“其实你打完他可以跑,没有必要留在现场,在对方没有进一步的意见之前,这会让你暂时失去自由。”,他说话的时候偷偷瞥了一眼身边的同伴,实际上对方已经提出了要求,最少也要赔偿三百块,不然的就要上法庭。
三百块不能算多,也不能算少,大概等于伤者半年的工资,这个索赔金额恰到好处,谁都说不出什么来。但是都佛这个时候所表现出的不把钱当钱看的态度,让两名警察起了一些其他的心思。看这家伙一两千块钱都不在乎的样子,说不准还能掏出更多一点来。到时候他们把这个活接下来,多余的就落入了他们的手里。
这个时期的警察基本上多少都有一点这样那样的毛病,有些事情警察局局长知道,但是他不会主动去管。警察这个职业本身就有着非常大的危险性,特别是那些一线的巡警,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碰到了不要命的歹徒之类的。加上警察本身的待遇和福利也就那样子,所以在合理的范围内警员们弄一点额外的收入,只要不违法,警察局局长也不会管。
管的多了,下面人不仅要说怪话,还会有些怨言。
两人是搭档,立刻就明白了彼此的想法,另外一人也砸吧了一下嘴,说道:“其实都是小事,关键是伤者的态度。如果他愿意私下了解这件事,那么你给钱我们就放你走。但是如果对方不同意私下解决,非要通过法律途径,那只能通过庭审解决。所以现在主动权不在我们这里,而是在伤者那里。”
“这样吧,今天你先在羁押室里呆一晚上,我们去和伤者联系一下,尽量说服他私下解决,毕竟为了这点事开庭也是浪费帝国的资源,你说呢?”
都佛愣了一下,“要拘留我?”,他脸色猛的一变,站了起来,“我要打电话给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