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血路狂飙(二)

欧克暴君 莫格卓根 1300 字 2022-09-24

他看得出来,这一次遭遇绝非偶然,虾米知道他的路线,所以他一定是被盯上了,而盯上他的虾米也不会离这太远,他准备去看看,如果有机会的话,好好的捞一笔。

摩托再次轰鸣起来,屁精们各就各位,戈古戴好自己的兽形头盔——从某个甲牙喇那打赌赢到的东西,用力踩下了油门。

狂野的歌声中,欧克与他的钢铁战兽绝尘而去。

杰斐逊镇,埃塞克斯州普通的一个边境小镇,由于靠近嚎哭山脉的缘故,这里本地居民不多,反而有许多淘金者,矿工,以及赏金猎人,他们在这休息一整个冬天,然后在春季时返回山脉,继续那刀口舔血的生活。

过了山脉,就是法外之地,人们能够依靠的只有自己手中的枪,所以在这个地方人人都可以说是一名枪手,而其中枪法最好的那个人,通常会被政府任命为当地的治安官。

约翰·瑞德就是这么一个人。

他在年轻的时候也是一名普通的枪手,一个赏金猎人,被充满浪漫与冒险的刺激生活所吸引,来到东部的荒原上。

多年的摸爬滚打后,他闯出了自己的名声,也顺理成章的被政府征召为治安官。

铁马酒馆是他最常来的地方,因为在这里他能够打听到很多在警署里听不到消息,他有着足够的人脉可以解决许多靠枪解决不了的问题。

即将入夜的小镇开始变得冷清,约翰·瑞德从马鞍上跳下,将拴着枪的皮带甩到肩上,在周围人的目视中踩着吱呀作响的阶梯来的酒馆的门前。

光是站在这里,就能够感受到里面的喧嚣,晚风吹得门口的老旧标牌噼啪作响,这预示着一雨可能要降临。

嘭!

随着大门被重重踢开,所有人都放下了手中的纸牌,酒杯和匕首,将目光转向门外。

”平安无事,平安无事。“

这是约翰·瑞德的口头禅,每当他来到这里的时候,都会说一次,只有少数那么几天他没说,这也就就意味着有什么大事要发生,比如上一次就有近百名温迪戈教会的邪教徒想要突袭小镇。

靴后的马刺敲在木质地板上的声音就像某种乐器,约翰·瑞德摸着自己略带胡茬的下巴,扫视了一眼酒馆。

缺了几个熟人,但大部分都在,日渐发福的也在,一切都很好。

“大家继续吧。”

他露出了和善的微笑,接着所有人又开始之前的娱乐。

空气中充满了酒气和油腻的汗臭味,但这就是约翰·瑞德习惯的味道,他一步步走向吧台,撞开某个醉醺醺的酒鬼后,一屁股抢掉了他的位置。

“老样子。”

老板一言不发的将早已调配好的酒放到他的面前,十多年的相处已经让他们产生了某种强大的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