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梦里听到了一首诗。”
狄米特希正拿着一个陶罐往杯子里倒酒,听到这句话立刻笑着放下酒杯。
“喔?一首诗?这可不太像你的风格。”
路易斯·蒙巴顿的外号叫做斗牛犬,这也非常鲜明的道出了他的性格和为人方式,这个有着一身腱子肉,剃着寸头的壮汉,很多时候更像是一个枪炮手,而不是一名高级指挥官。
“我给你讲讲吧,怎么样?”
“那就是说你还记得了?”
“你难道不会记住梦里的每一个字吗?”
狄米特希想了想,笑着摇摇头。
“从来不记得。”
“有意思。”
蒙巴顿放下了手中还未烧尽的烟。
“那首诗?”
狄米特希追问道,靠在躺椅上,啜饮自己的酒。
“恩,是这么说的……”
蒙巴顿清了清嗓子,慢悠悠的念道:
那些又脏又丑的地精,
要把你撕成七零八落的碎片,
那个裸男身边的魂灵,
会按圣之书所写的保你安全。
说完之后,蒙巴顿大笑起来。
狄米特希却古怪的看着他。
“我记得这个,”
他这么说。
“你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