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笔最开始只是打发时光的装逼利器,后面就成为他中二期标榜特立独行的武器。
再后来,他的实力够了,兴趣满了,他就开始越过兴趣,心生更多的贪婪。
我就是想一直做我喜欢的事儿,要你们瞎逼逼吗。
——手掌快速翻转着,两支笔也黑白交错,从手背转到手心,像两条要对垒决斗的蛇。
哦不,有一个人不会瞎逼逼。
励小绝从没问过他,为什么要转笔。
他问的是:
“大神,你怎么转笔这么牛逼啊,不学无术到极致,就是天才啊。”
“……”
“教我。”他说。
于是季遇第一次主动地、没那么刻意地,抓过他的手。
他去摆弄他的手指,他们指腹相贴,温度在冰冷的笔杆上传送。
他开始看着他的脸。
“励小绝,说来你可能不信,我以后想用转笔赚钱。”
“靠,你也太酷了。”励小绝认真地研究着笔,并不觉得这是什么惊奇言论,“我就喜欢你这样儿的,永远做自己。”
什么?
喜欢?
季遇在这个随口而出的喜欢里,揣摩出了完全不同的意味。
他嘴角开始勾起,更加抓紧了他的手。
励小绝开始笑。
“大神,你别挠我的手心。”
“我没挠,我是让你翻面,这么转。”
——两支笔轮流腾空抛起,起凤腾蛟般旋转回落,接着黑色的笔再次绕着手指游弋,转得极快。而白色的紧随其后。它像是要追赶,永远保持在黑色笔停留的下一刻。
在一起后,季遇就很喜欢励小绝抓住他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