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廷礼用力攥了攥他的手:“全怪小瑞下手没轻没重,我已经把那个畜生狠狠教训过了!”
小鹿转动眼珠望着程廷礼,身心一起在疼。
从来没有这样疼过,尤其是在当时的一瞬间,大少爷仿佛是一脚踢碎了他整个人。他简直分不清了到底是疼在哪里,总之那疼痛像火焰像爆炸,轰然而起,一下子就贯通了他。火刑一定没有这样疼,凌迟也一定没有这样疼,那一刻里,他疼得什么都不知道了,就只是纯粹的疼。
目光从程廷礼脸上慢慢的移开,小鹿环视了周遭环境,因为依然糊涂着,所以还能勉强的微笑:“这是哪儿啊?”
程廷礼伸手摸了摸他柔软的黑头发:“这是医院。”
小鹿有点好奇,因为一辈子没进过医院。
握着程廷礼的手,他觉出了一点点安心和坦然:“干爹,我这腿怎么都不能动了?”
程廷礼很温柔的对着他浅笑:“是麻药,麻药没过劲儿呢,过了劲儿就好了。”
小鹿疑惑了:“麻药?我用麻药了?”
程廷礼一下一下抚摸着他的头:“你要是一头撞到了墙上,挨撞的地方是不是要红肿淤血?人嘛,全身上下都是一理,你下边受了伤,也是一样。医生为了能让你好得快,就在那你上面割了个小口子,把里面的淤血给挤了出来。等到口子长合了,你也就好了。”
小鹿听到这里,不再追问。而程廷礼又问:“小瑞想来看你,你见不见他?你要是肯原谅他,我就许他过来;你要是看了他会生气,干爹做主,替你把他撵出去!”
小鹿在枕头上摇了摇头:“我不见他。”
第三十四章
小鹿说不见大少爷,程廷礼管住了大少爷的两条腿,一管就是一个礼拜。
在这一个礼拜里,小鹿渐渐恢复神智,开始研究起了自己。越是研究,他越感觉自己的身体不对劲。下边那套传宗接代的家伙,他虽然没真用过,但它一贯酷爱作怪,夜里和早上总是不老实的。虽说这回是受了伤,活泼不起来了,但小鹿感觉它也不该像现在这样——温度低了,知觉钝了,不再是一套精密敏感的人体器官,而是像起了一团无足轻重的肉。
撒尿倒是不耽误,尿得还挺顺畅,只是仿佛除了撒尿之外,它再没了其它功能。在没人的时候,小鹿会把手伸进裤子里,轻轻的摆弄那根玩意儿。那东西是怕逗的,平时略一招惹就直挺挺的支起多高,然而现在不管小鹿怎么抚弄,它都保持着蔫头耷脑的模样,软绵绵的摆成什么样,是什么样。
又过了一个礼拜,小鹿拖着两条腿,自作主张的下了床。床边墙上贴着一面小圆镜,他望着镜中人,审视了良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