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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

喜欢?

季遇在这个随口而出的喜欢里,揣摩出了完全不同的意味。

他嘴角开始勾起,更加抓紧了他的手。

励小绝开始笑。

“大神,你别挠我的手心。”

“我没挠,我是让你翻面,这么转。”

——两支笔轮流腾空抛起,起凤腾蛟般旋转回落,接着黑色的笔再次绕着手指游弋,转得极快。而白色的紧随其后。它像是要追赶,永远保持在黑色笔停留的下一刻。

在一起后,季遇就很喜欢励小绝抓住他的手。

励小绝的手很大,很干燥,时而冰凉时而温暖,但都带着他的温度。他的手包着自己的手,他们十指缠绕,光是这,都能让他加快心跳。

励小绝会抓着他的手埋进胸口,会用脸贴,会用舌尖舔,会用牙齿咬。

当然,循环利用,他们还无师自通地用手做了很多其他事。

季遇的敏感部位是他的脚踝。

而励小绝的敏感部位,是季遇的手。

励小绝的敏感点长在季遇那儿的。

季遇只是用手指稍微勾勾,他就能沦陷。

——又是啪得一声,白色的笔和黑色的笔来到同一区域,归于同一节奏了。它们共同在手掌转起来,又共同从手背穿梭,从食指、中指、无名指绕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