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他看到的那个画面, 肯定是他眼花了。

林希就算长得好, 那也就是个男生, 像应淮这样的有钱少爷,什么样的美女没有见过, 要和一个男生搅在一起。

还是个学法医的男生。

应淮看了一眼,立即就收回了视线。

这人对林希没存什么好感。

林希已经接过了吴俊蔚的话, 说:“嗯,你说得对, 你随意。”

说得挺客气, 但是话里话外,就显得吴俊蔚有些多管闲事了。

不见你吴俊蔚吃什么,林希根本不在乎吗?更加不可能会强迫你吃什么东西了。

这话不难懂,稍微有点智商、情商的人都听懂了。

应淮突然觉得“臭屁虫”被很多人喜欢,肯定也是有它存在的价值和意义的。

他这次没有再犹豫, 直接把那两根菜塞进了嘴里,再仔细嚼了起来。

嗯……臭屁虫的味道并没有因为换了个心情,多嚼几下, 就变成了“香虫”。

仔仔细细吃完, 应淮拿眼去看林希。

他觉得他这么牺牲值得一个表扬。

林希看他那样子, 又觉得还真有点小可怜的意思。

“就想让你尝试一次你不喜欢吃的东西的味道,唔,一种人生的体验,感觉是不是不错?”

说着,把他碗里剩下的香菜都夹走了。

另外给他换了两块牛肉片。

原本如此。

虽然还是不知道为什么要做这种人生体验,也完全没有觉得“不错”,应淮将他夹菜的动作可是看得清楚。

林希给他夹走了自己不喜欢吃的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