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当他睁开眼向四周看去的时候却发现周围的环境和他想象的完全不同,这里根本就没有豪华大别墅、也不是什么人流如织的现代广场,他入目所及的竟然是一片茂密的、巨大的森林。
是的,那参天的大树足有百米高、每一棵都是七八个人张开手都无法合抱的粗壮。
在一瞬间富贵儿有了点不祥的预感——难不成这一次轮到他富贵儿掉进原始森林、要努力征服野人部落了吗?!
如果真的碰见野人了他要怎么做?是把那些野人们全部打倒、还是用现代社会的东西征服他们呢?
富贵美人正想着,忽然感到身下传来一阵震动。
他愣了一下低头,就看到了在自己屁股底下、他原本以为的高级毛绒床垫正在左右抖动。
那抖动的幅度越来越大、连带着整个毛绒软垫都在左右摇摆,长发青年一惊之下下意识的就抓紧了毛绒软垫上的那些毛毛,努力固定自己的身体不让自己被甩下去,然后在这个诡异的抖动之下,他才忽然发现,脚下和手上的触感好像不太对……
???
等等。
为什么脚下的垫子那么软、弹性那么好?
为什么这毛毛看起来这么眼熟、抓的紧了还会掉下来?
最重要的是,为什么这个毛绒软垫还自带恒温系统,伸手一摸竟然是温热的啊啊啊啊!
在富贵美人因为想到了某种不可能的可能、而忍不住开始在内心土拨鼠疯狂尖叫的时候,他脚下的这个“毛绒软垫”终于停止了疯狂的甩动,而后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蹲在毛绒软垫的最顶端,苟富贵看到了软垫前面那个慢慢直起来的、巨大的兔子头颅。
那长长的耳朵足有两米、一双红色的兔子眼比脸盆还大。曾经觉得无比可爱的小兔子三瓣嘴在被放大了十几倍之后简直堪比野兽巨口,而那两个长长的兔子牙,就像是两个坚硬的白色门板一样呢。
哦!他的老天鹅啊。
富贵美人蹲在巨大兔子的背上僵硬地和这只兔子眼对眼,闭上眼睛再睁开、闭上眼睛又睁开,最终绝望的露出一个假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