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垂在腿侧的指尖不自然地抽搐了一下,有点像睡梦中错觉自己一脚踏空,心中惶恐得有些莫名。
同事的声音打断了我发散的思维。他走过来抱怨:“就算你长得帅,天天看这张脸还看不腻。走了走了,我今天要去你家里蹭饭,叔叔阿姨做什么吃的?”
我想问他你看我是什么样?问题滑到嘴边又觉得索然。
很多时候我想说点东西,却觉得没意思。说了改变不了什么,其他人理解也有限度,不如闭上嘴做自己该做的事。
回家路上的经历同样乏善可陈。街上百分之百的人都长着模糊不清的脸,我懒得一一分辨他们是谁,只是单纯跟着同事左拐右拐。他大约知道我家在什么地方,我自己却记不清了,于是走过的路都和迷宫一样,除了出口的房子被定义为‘家’之外,没有任何特殊之处。
我们在生锈的防盗门前停住脚步。
同事想要去叫门,我看着那扇显得比其他事物都更真实的门扉,心脏加速跳动,一把扯住他的胳膊把他拉了回来。
“嘶——”他倒抽一口气,“你这力气也太大了,干什么啊?不想进家门?你是不是和你家里人吵架了?”
“没有,我的父亲和母亲从不与我吵架。”我说,“你之前叫我什么?”
“■■啊,”他用开玩笑的语气说,“你有病吧,这有什么好问的?”
我问他:“那托马斯·韦恩是谁?”
“……”
我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这是一双多么适合执握利器的手?
这么想着,我发现我指尖正夹着一只猫头鹰形状的飞镖。
我随手把它扔出去,看着这做工精美的小玩意优雅地在空中旋转了一圈,最后翅膀的一角精准地插在了前方防盗门的猫眼上。
再垂下头时,我的手指上覆盖着层灰黑色的盔甲,金属反射出冰冷而锋锐的光线。
我忍不住笑起来,又问他:“你见到过穿成这样的人吗?我能在漫画里领什么剧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