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骁撑着头说:“我觉得可行。”
我道:“我不觉得。”
说完,我嘱咐了几句,“见已经见过了,算是给你朋友们交差了,今天是你们的主场,很久没见了吧?我不打扰你们,慢慢聊。”
正好撞见其中一人回来,看我要走,忙问我有什么着急事。
“着急的事没有,给你们安排的任务有,”我低声对他说:“今天晚上把他灌醉。”
朋友看向杨骁,他听不到我们的话,但是理解我的意思,爱喝酒的人听到这话势必开心,他就是那个爱喝酒的,虽然相处的时间短,但很多蛛丝马迹,都表明了。
果然,他笑道:“哥,我一定不负所托。”
我拍拍他的肩,让他们玩得开心,也就走了。
他走到杨骁面前,提着一瓶酒,这就要开,“我可真喜欢三十岁的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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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事,提前离场也没有下一个目的地,而是在夜店门口逗留,看见一群小年轻聚在一起,有男有女,或者开着好车,领着不知是妻子还是情人的中年男人们,有说有笑地往门口的方向来。
而我衣衫不整,外套披在肩上,衬衫被拽开几颗纽扣,还有凌乱的衣摆挂在腰间,活像特殊职业里,正欲招待客人的人。
是不是真有人把我当成那样了?
那个从下车起,有说有笑的一群人中间,一个男人在对上我的视线后,就一直未曾离开,紧紧盯着我的目光,要把我生吞活剥似的。
可我又那么不知收敛,他看我,我就要看他,他想吃了我,我就用想反噬他的目光挑衅地回望着。
先败下阵的人,算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