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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去一趟。”沈暮深却往外走。

顾朝朝愣了愣,刚要问他干嘛去,就看到他只腰上裹了一层兽皮就出门了。

顾朝朝一个激灵:“真抗冻啊。”

窗外风雪肆虐,她放弃了出门的想法,趴在床上等待。只是等了许久,都没见到人,她最后还是一个人睡去。

等再次醒来时,天已经彻底亮了,某人背对她坐在篝火盆旁边,似乎在摆弄什么东西。

“干嘛呢?”她的声音里透着初醒的懒倦。

沈暮深头也没回:“做鞋。”

顾朝朝一顿,疑惑地坐了起来。沈暮深系完最后一点绳子,这才将东西摆到了床边:“你试试。”

顾朝朝低头看去,就看到一双用两层兔毛做的毛茸茸鞋子,鞋子一大一小,针脚也远近不一,看起来相当粗糙,伸手一摸还是湿的。

湿的。

顾朝朝怔愣抬头,沈暮深略微耸肩:“刚打来的兔子,总要洗一洗才能缝。”

顾朝朝朝他伸手,沈暮深顿了一下,主动握住了她的手。

只见他骨节分明的手被冻得通红,即便不再寒凉,上面也留下了两个小小的冻疮。

“我还是第一次见狼长冻疮。”她扯了一下唇角,却笑不出来。

沈暮深俯身亲了亲她的唇,拿着鞋在火上烤干后,这才郑重将鞋穿在了她的脚上。

小的那只正合适,大的那只虽然大些,但因为有脚趾冻伤,穿大点的鞋反而更舒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