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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常余臻起得晚,基本起来后就到了吃中饭的点,今天由于某个不速之客,余臻醒了个大早,然后又在浴缸里折腾半天,耗费了不少体力,撑到现在没低血糖已经不错了。

“小龙虾腌制入味至少还需要一个小时,烧煮也很耗时间,”钟楚杭看了看挂钟,现在11点不到,“调好酱腌上以后,我陪你出去吃点东西吧。”

出门吃东西……余臻打从住进钟楚杭家,就再没出过门,过了一个月植物人生活。虽然作为一个死宅,这并不是什么可怕的事,但毕竟闷了那么久,出去沾沾人气也不错。

想着,余臻加快了手头上的进度。

余臻洗完澡后,发现并没像样的能出门的衣服,而此时钟楚杭已经换了一身行头,黑t长裤裹得严实,棕色鸭舌帽往头上一扣,又将桌上墨镜拿在手上。

看见余臻依旧穿着背心大裤衩,钟楚杭笑道:“你就打算这样出门?”

余臻哭丧着脸:“我没衣服穿了……”其实余臻衣服基本都在爸妈家里,本来带到新房子的夏天衣服就没几件,更别说拿到钟楚杭家的了。

“我的给你可能有点大……”钟楚杭将墨镜挂上领口,走向衣帽间,“我给你找找我以前的衣服吧。”

…………

“这…这会不会有点夸张?”

钟楚杭上下扫了几眼,给出评价:“挺合身的,很好看。”

余臻出门前,背对着门口的半身镜,扭头看个不停——钟楚杭不知从哪里翻出一件年代久远的牛仔背心,背后有一片巨大绣花,正中一个巨大骷|髅头极为抢眼……

“看不出来你以前居然还有这种风格的衣服。”余臻不情不愿地回过头,跟着钟楚杭出了门。

记忆中大学那会时,钟楚杭的歌中的确有些摇滚元素,但这衣服,实在没法和他的气质联想到一块。

钟楚杭戴上墨镜,轻描淡写:“年轻时候的叛逆期,品味会比较独特一些。”

余臻挠挠头,“的确挺独特。”乘上电梯,看着金色电梯倒映出自己的样子,余臻缩了缩脖子,也乖乖地戴上了墨镜——这衣服,是真的g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