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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机缘巧合之下,贝俊手上有个故意杀人的重大案件,一个刚一岁小孩的父母都被判决了死刑。

这个案子贝俊表现出色被通报表扬,立了市三等功,这可把贝俊骄傲坏了。

一切处置妥当,罪犯全部获刑,却出了一个小意外。

那个父母都被判死刑的小女孩被家里的远房亲戚送到派出所,小孩没有其他扶养人。

亲戚只是留了封信在小孩衣服里,把小孩往派出所门口一放就离开了。

按照规定,这个小女孩需要送到民政福利机构去。

不知道为什么,贝俊总觉得这个小孩和当年来闹事的牛翠翠家的小孩有点像。

一双无辜的大眼睛,肉乎乎的小脸,在公安局的凳子上坐着,抱着一个廉价的塑料奶瓶。

贝俊动了恻隐之心,有一种想把这个小孩带回来的冲动。

回家和聂文宣商量了一下,聂文宣有些不同意。

不是聂文宣没有同情心,只是觉得两人没有时间和精力招顾。

贝俊拍着胸脯说:“放心,只要搞回来,有的是人抢着照顾。”

按照规定贝俊和聂文宣都是没有收养孩子的资格的,收养必须由四十岁且没有子女的夫妻才行。

贝俊把这个想法和聂爸提了一下,又把小孩子的视频和照片给聂爸发了过去。

不出贝俊所料,聂爸举双手同意,并承诺这件事包在他身上。

不知道聂爸怎么操作的,反正这个孩子的收养手续办下来了,也顺利地和聂文宣落在一个户口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