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那就是定情信物了。”俞初又把手表戴了回去,看着手腕上跳着红心的表,他忽然仰头对上了悸北的目光,“哥哥,喜欢我送的手表吗?”
范元洲:...
这金丝雀果然是他见过最勇的一只金丝雀,把一只情侣手表送给自己的金主,还能面不改色地当着金主的面把另一只手表送给别人,现在居然还问金主喜不喜欢。
这是从不仅把boss按在地面上摩擦,他感觉俞初是站在悸北身上蹦迪啊!
但意外的事,他余光瞥见boss的脸色没有预想那般,是暴风雨,但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没有等boss开口,他就已经悄无声息地退出了办公室,这修罗场,再待下去,能要了他老命。
悸北的神色也是一顿,他微垂下头,俯视着少年,冷白色的灯光将少年的下颚照得透亮。
俞初的话落在耳边,无异于在问他,‘哥哥,喜欢我吗?’但他知道少年绝对没有这个心思,许是又是想到什么好玩的点子。
悸北没有回答他的话,移开了目光,淡声道:“吃饭。”
“哦,”俞初垂下头,看向已经摆好的饭菜,入眼都是清一色清淡的汤类,一看就知道出自家里厨师的手,他忍不住嘟囔道:“怎么不叫外卖啊,这么大老远让覃叔送饭过来,太麻烦了。”
“说得叫了外卖,你能吃一样。”悸北淡淡地看了他一眼。
俞初是他见过最娇气的人,娇气到什么地步呢,淋个雨能直接高烧几天,肠胃功能也极差,之前跟着保安吃了一碗麻辣烫,一连打了好几天的点滴。
他第一次知道原来一个人是可以娇弱到这个地步的,给他做过全身检查,却查不出来太多的东西,他也曾经怀疑过俞初是不是受人虐待过,但想想又觉得不太可能,俞初肤色是粉白色的,除了经常接触乐器的双手有一层薄薄的茧,其他完全看不出来有过干活的痕迹,恐怕连稍微有一点烈的太阳都没有晒过,一看就是那种从小被家庭细心呵护的孩子。
而且在十八岁的俞初,是他在这个年龄上见过最优秀的人,琴棋书画不必说,就如果没有一个奢华的家庭,是养不出来这样娇贵的人来。
但俞初也从来不说他的过去,每次谈这些,他都能游刃有余地敷衍过去。少年的身上裹了厚厚的一层壳,他什么也看不到,也进不去,也不知道他想要什么,但是少年却能恰到好处地拿捏自己。
最近一段时间来,更加变得肆无忌惮,以前还会装装样子,对上自己的时候怂怂的。现在不仅总算计自己,还总是若有若无地撩拨着自己,但他猜测,少年坚持不了几天,就像之前,说好了天天给自己一个拥抱,今天早上送他上学,瞬间就忘了。
“哎,那我还是吃糕点算了。”俞初丧丧地伸手打开一旁的糕点。
“吃饭。”悸北回过神,拍打俞初伸向糕点的手。
“哦。”俞初只能收回爪子。
不过俞初吃了几口,便没了食欲,把碗里的饭菜全都扒拉到悸北那里,自己则抱着糕点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