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奴隶的认知里,跟了有钱的主人,便是跟了好人家,跟了穷一点的主人,会更加被看不起。
“好了,你们轮流介绍一下自己,你先来!”郭俊指了指左边第一个。
“小,小人名叫……”
一刻钟后,十五个男奴隶一一介绍完了,郭俊对其中三个人比较感兴趣。
于是指了指那三人道:“你,你,还有你留下,其他人退下吧!”
被留下的三人,其中一人较为壮实,另外两人相比要瘦小一些,排在末尾那个稍微比前面两人稍矮一些。
“阿福,阿长,还有阿德,你们三个跟我走,记住,以后你们就是我的人。”
排在第一个较为壮实的人叫阿福,中间略显高挑的名叫阿长,嗯,有些人如其名,排在末尾的最矮的名叫阿德。
“是,主人!”三人内心有些激动,这还是当奴隶有史以来,第一次有买家能如此之快记得他们的名字。
对于他们这样堪比牲口的贱奴隶,有人记得他们的名字便是非常值得高兴的事。
郭俊之所以选了三人,是因为他们态度看起来比其他人都要诚恳一些,并且都有自己的拿手技能。
拒他们自我介绍所得知,阿福年龄二十有八,曾在地主家当过杂役,整日在田间耕种,后来主人家得罪了官府,因此被整垮后,把府里的下人都卖到了伢行里,阿福就是被卖的其中一个。
阿长,年龄二十有五,曾经在富贵人家当过厨房杂役,专门在厨房做切菜洗菜杀生之类的脏活累活,后来不小心碰伤了主人养的一条狗,又被卖回了伢行。
而阿德,年龄十九,以前还是七八岁半大孩子之前,曾上过几年私塾,识得几个字,后来父母在一场饥荒中双双去死,留下阿德跟着舅舅,但舅母趁着舅舅不注意,把人给卖到了伢行,期间辗转过几户富贵人家当杂役。
郭俊把三人都买了下来,跟伢婆办了契约手续,拿了三人的卖身契,付了银子,便带着三人回饭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