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霜面色带喜色,欣然应诺,在一处化妆品柜台驻足,指尖触触自己的唇珠,含笑:“忘带口红出门,刚刚吃饭把口红都吃掉了。”
她很快挑了一支口红,背身对他,低头看化妆镜,唇峰沾了颜色,一点点覆盖本来的唇色,而后抿抿唇,回头问他,淡淡的笑容:“好看吗?”
柜台的灯极亮,她的眉眼颜色很浓,眼珠清澈,睫毛尖上有星光在跳动,圆润鼻尖是淡绯色,往下是饱满又艳丽的唇。
这漂亮的唇轻轻抿了抿,唇角勾起俏皮的弧度,露出脸颊一颗米粒大小的笑涡。
游戏人间的polo衫先生,心猛然跳了下。
口红不贵,平价品牌,商场的刷卡机有点涩,丝毫不能发挥刷卡时淋漓尽致的状态。
两人出了商场,商场外是跳广场舞的阿姨爷叔,周边围观的群众不少,两人从人群中穿过,polo先生适时握住林霜的手。
她的手指长而软,指甲上的水钻光滑,此时乖乖呆在男人的掌心里。
polo衫先生捏着柔软滑腻的手,禁不住捏了捏,换了个握姿,变成了十指交缠。
停车场的路不太平整,林霜穿着八厘米的细跟高跟鞋,走得小心翼翼,脚下突然一滞,她身形微晃,polo先生的手下滑,适时握住她的腰。
她的鞋跟卡在花砖缝隙里,白嫩脚尖踮着,整个人半歪在他怀中,还不忘道谢:“谢天谢地,幸亏你扶着我。”
“小心。”男人低头看着怀中人。
停车场灯光微暗,气氛刚刚好,角度也刚刚好,polo衫先生探身吻人,林霜往旁微侧,他的吻堪堪擦过她娇嫩的脸颊。
林霜扶着他的肩膀,发出轻笑。
“不可以吗?”男人声音低醇,指尖抚在她脸颊。
她噙着艳丽的笑:“我涂的是唇釉,很容易弄花脸。”
林霜指尖摩挲他的衬衫,眯起眼:“而且这种衬衫的面料只能干洗,粘上口红印很难去除。”
polo衫先生第一次吐出酸不溜秋的文艺腔:“也许衬衫也喜欢口红的颜色。”
她乐不可支,弯腰去拔自己的鞋,笑说:“左总可以投稿当文艺诗人。”
高跟鞋的鞋跟歪了,原本两人打算去酒吧坐坐,林霜只能说抱歉:“只能劳烦左总送我回家。”
“或许我可以去商场给你买双新的高跟鞋。”
林霜婉拒:“有一种说法,男人送女人鞋,意味着分离和送别。”她目光楚楚,仰头望着他,“我不喜欢你送我鞋子。”
“你明天一早就要走,也该早点回酒店好好休息才是。”
她执意要回去,polo衫先生不无失望,依然保持着绅士风度:“好吧。”
当天晚上,林霜的名字从“林小姐”改成了“霜霜”。
第二天上午,polo衫先生来奶茶店跟林霜道别。
林霜俯在车窗和他细声话别,polo衫先生情意绵绵:“下次再见。”
“再会。”她语调温柔,“谢谢你今天的白玫瑰。”
男人眼里闪着恋恋不舍的光,林霜意会,微微低了低头,给予一点甜头。
他琢了琢林霜的脸颊。
林霜退后一步,袅袅婷婷站着,面带微笑,看着车子发动远去。
她视线往回撤,正见马路对面绿树蔚然成荫,树下站着个年轻男人,默默注视着她。
“嗨,周老师。”
周正提着个印刷厂的袋子走向她,语气温和,甚至带着点稀薄的笑意,望着车子消失的方向:“是你男朋友?”
林霜微笑不说话。
她目光落在袋子上:“周老师拿的是什么?”
“这个........你上次说要高考试卷,我重新整理了下,给你看看。”
作者有话要说:林霜:我控油能力超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