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遥叫自己“公公”的时候,要不是心情很好,要不就是又欠揍了。
“你这情绪变化也太快了,我看你别叫李遥,叫李变脸吧……”东昶朝远处看去,“啊,真的是宾馆。”
“你快回去把你的车开过来,我先住进去!”李遥兴致勃勃地说,“今晚终于能睡床了,昨晚硌得我腰疼。”
东昶看到李遥的眼睛都发亮了,似乎完全忘记了刚才的不愉快。
东昶喜欢李遥的原因之一——简单易懂,充满孩子气,不记仇,李遥并不是傻,而是与生俱来的纯粹的天真。
“我跟你一起去,”东昶说,“我身上带着身份证,车就先放在那里了。”
“啊?你不怕车丢了?”
“荒郊野岭的,谁偷,偷了也养不起。”东昶淡淡地说,推着李遥往宾馆里走。
李遥撇了撇嘴,对东昶这种态度不置可否,虽然李遥以前就隐约知道,东昶的家境非同一般,买得起最好的车,租得起最贵的房,东昶他平时买东西时,也表现得对金钱毫无概念。
李遥倒是不在意自己是不是傍了大款,反正也没想深入了解到对方家庭这个层面。
刚进宾馆,李遥就扑上了柔软的大床,还翻了几个滚。
东昶嘴上说着“跟小孩似的”,却跟李遥一样,扑了上去。
“你干啥啊,从我身上下去,公公,你好重!”李遥有些嫌弃地看着压在自己身上的东昶。
东昶喜欢死了李遥这种神情,李遥可能是真的想瞪他,可在东昶看来,李遥更像是在娇嗔和撒娇。
东昶掐着李遥的脸蛋,坏坏地笑了笑。
李遥一惊,有些脸红地移开目光,嘴里小声嘟囔着:“禽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