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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三儿熬夜补好的麻绳鞋,看起来分外丑陋。两节的断裂处只是用棉线铁针粘连到了一起。白色的针脚在黄麻绳上错漏开来。
雅观、精美一点也谈不上。
爹的针线活不怎么出彩。也是,他手骨颇大,健壮结实。父子二人以扳手腕较量气力的时候,他总是被爹轻易制服。他的手指一根根的像极了老竹,棱结分明,苍劲有力。这样的手,适合干农活,不适合干针线活。
还是少了一个娘。
要是有娘,娘踩着纺车,织着布,他或许就能和同龄人一样,偶尔能得道一件新的衣裳穿了。娘的针脚,绝对会在麻绳鞋上缀处一朵花来。
“胡老爷,你是在说鞋?”
徐二愣子坐在课桌上,他闻言,大脚掌迅疾的弓了起来,伸直的足胫回缩到了凳子下。
他顿时察觉,学堂似乎多了几声讥笑。
“你看徐从,明明是一个长工的儿子,还刻意穿长衫,他没钱买鞋吧,穿的还是麻绳鞋。”
“不仅是麻绳鞋,你看那鞋子,多久没换了。”
“得了先生的几句赏识又能如何,他年龄那么大,还好意思到小学堂就读。先生也真是的,特意在课后辅佐他。他一个贱命,至于吗。”
“简易科的学童,就该学简易科。”
讥讽声入耳。
徐二愣子脸色越来越涨红,像是闷熟的大虾一样。他的脚蜷着,他的腿蜷着,他的整个人都蜷着,躲避着,躲在了后座,一个角落里。
胡老爷告诉了他可耻自己长工身份的原因。
在鞋上。
他看到了脚上的麻绳鞋,知道了自己可耻的原因。
他是弘文学堂里的笑话,所有的人都在讨论这个殊异的同类。是啊,他早就意识到了这点,所以下课后,刻意躲避,跑的急切。他应该坐在学堂对街的摊贩处,那时候的他敢大声的吆喝,去卖橙皮柿子。
可到了学堂,他不敢大声言语了。
“不!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