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斯装傻充愣,趁机往他那边挪过一点,“你还没睡啊?我还以为你睡了。”
在满脑子歪念的驱使下,林斯伸出两根手指,就跟小人的两条腿似的,慢慢地朝纪仲年的腰爬去,一步一步,悄咪咪地。
下一秒——
这只咸猪手就被纪仲年一把抓住了。
男人突然睁开眼,双眸在黑暗中也能透出犀利的光,他用力地捏着林斯的手掌往后拧,疼得他嗷嗷大叫。
“变态,你哪根手指碰我,我就掰断哪根。”
“痛痛痛,不敢了不敢了”
与纪仲年一起度过的那三年甜蜜时光,叫现在的林斯差点忘了,其实纪二少很不好惹。
纪仲年外表上是个华贵的富家子弟,其实骨子里仍留有一股混混儿的狠劲。他小时候曽是个流浪儿童,为了生存,经常需要和别的乞讨者打架,甚至需要与恶狗抢食,这样成长起来的孩子,连目光都是凶狠的。
即使十三岁后,这匹小狼被父亲接回了纪家富养,但那股从小扎根的狠劲并没有消失,一经招惹,就会尖牙以待。
被纪仲年一顿冰刀式的恐吓后,林斯瑟瑟缩缩,点着头说自己不敢了,乖乖巧巧地躺好。
然而后半夜,正当纪仲年迷迷糊糊睡到一半时,感觉身上被一股陌生的气息包围,有件软热的重物朝他压了过来。
这会儿,林痴汉正打着龌龊的心思卷土重来,不安分的手脚就像藤蔓,悄悄地往纪仲年身上蔓延。
他一直掐着自己的大腿撑到半夜没睡,不就是为了这甜美的一刻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