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财、痴汉、猥琐,却也真诚、善良,还有一颗极度惹人厌烦的真心。
不想了,想来也没多大意义。纪仲年也翻了个身,闭上眼睛。
临别的这一晚,月明星稀乌鹊南飞,似乎别无二致。
他们与贫民窟里的其他人一样,安静地睡在自己的小盒子房里,不吵闹。
如平时那样,纪仲年的睡眠并不深,若是旁边的林斯动了他一根头发,他定能立马醒来,然后一脚把这个变态给踹开。
但今晚,他像是默许了些什么,林斯竟能整个人窝在他怀里睡都没被他发现。
实属世界奇迹。
小呼噜轻轻绵绵,林斯发出浅浅的鼾声,就这样被纪仲年搂着,惬然地做了一整晚的美梦。
第12章 可真够绝情的
在这个伸手不见五指的深夜里,有辆黑色的迈巴赫缓缓驶入贫民窟,就像潜入这里的造访者,低调无声地停在林斯家门口。
“苟富贵勿相忘,纪老爷,您可千万别忘了鄙人呐!待你打败反派之后,要记得回来找我。”
林痴汉斜斜地倚在门边,时而撩拨头发,时而抚弄腰肢,摆出一副缠缠绵绵与君相送的凄苦相,看得纪仲年脑壳突突疼。
舔狗与被舔者的关系往往是不对等的,甚至是云泥之别。此刻,面对爱慕者的深情款款,纪二少只眸色冷漠,一言似刀,“我一出这里就忘了你。”
林斯:“”
幸好幸好,林变态的心脏早已百炼成钢,他不但没有被打击到,反而用手捂着自己拼命上翘的嘴,娇羞地对着纪仲年挤眉弄眼,“哼,嘴硬心软的男人。我知道你一定会回来找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