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把我从贫民窟里带出来,像把一块臭豆腐从泔水里捞出来。如果不是你,我也不可能来到东城生活,更不可能看到这里的夜景,好漂亮。”
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他都感恩自己能够遇上纪仲年。
唯一区别的是,上一辈子他带着浅薄的野心、藏着愚蠢的贪婪,用一副最最虚伪的面具去接近纪仲年,为的就是过上与东城富人们一样的生活。
而这一辈子,他是揣着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决心、带着上辈子与爱人遗憾分别的回忆,靠一颗最最朴素的真心去接近纪仲年,为的只是过上能与相爱之人白头偕老的一生。
“咳咳,”纪仲年耳朵微红,眼神故意移到远处,“我只是报个恩,你那时救了我一命,所以……你不用太——”
“我知道,但还是要谢谢你,”林斯轻声打断他。
“嗯。”
“还有,我喜欢你。”
最后这四个字,轻轻地从林斯嘴里跳出来,既像是准备了很久的表白,又像是触景生情,兴之所至。
说得很郑重,又很自然,完完整整地说给心上人听。
纪仲年怔愣地看他。
“我总是嘻嘻哈哈的,所以平常对你说的话,嗯,你可能都不大当真。但是现在……我是在很认真地告诉你,纪仲年,我真的非常非常非常非常——”
林斯绕着纪仲年走了一圈,每个“非常”都说得很用力。
“非常非常非常喜欢你。”
海风混着星光,林斯的眼神比海上的月色还要干净,纪仲年一望进去,仿佛望不到底。
“……就这么喜欢?”纪仲年的心脏怦然而动,半开玩笑地说他。
“是啊,很喜欢,无条件地喜欢。”林斯看着他的眼睛,“让我死八百次,也还是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