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那种地方又腥又脏,不适合您去。”
“哎,以前不也是我自己去的么?”林斯笑着摆摆手,“更何况,我是贫民窟长大的,还怕什么脏乱啊。”
为了纪仲年,他就是钻粪池里去都行。
“那行吧,”董叔很细心周到,随便帮他安排好,“我吩咐司机载您,再找个人跟您一起去。那小伙子新来的,力气特别大,能拿很多东西。”
“好,那就谢谢董叔。”
趁着天气正好,林斯出门了,他和那个新来的下人一起坐上了轿车后座。
一路上,车内很安静,林斯这嘴皮子闲不住,话匣子对谁都能打开,于是兴致勃勃地找话题讲。
他侧了一点身体,笑问坐在他旁边的小伙子,“听董叔说,你是新来的?难怪我以前都没见过你。”
小伙微微颔首,看着林斯,面相有种难以言喻的冷淡和无感,回答他:“是的,先生,我叫阿统。”
“哦哦,阿统啊,哪个‘tong’啊?怎么写。”
“统领的统。”
“那你这名挺威武的啊哈哈。”林斯笑眼眯眯。
他左看右看,心想阿统当个帮佣也挺浪费的,毕竟人高马大,身材骁猛,像一台行走式的人形坦克,其实可以去当个保安或者收债的,足够唬人。
因为坐车无聊,林斯又哔哩吧啦地讲了一通,不过这个阿统寡言少语,每次都只回应他一句简短的话或不回应,所以林斯看起来更像是在自说自话。
这天越聊越死,气氛有点尴尬,即便是林斯这么一个自来熟也有点架不住了。他拍拍司机的椅背,干巴巴地说:“陈叔,播个歌听听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