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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斯不答,站起来想逃跑,却被纪仲年轻易用一只手擒住了,将他一把给拉了回来。

“我说了,你给我安分点。”

说话时,纪仲年语气冷硬,眉目看向林斯时却有几分温柔,这恰好被林斯捕捉到,当真生出想要就此留下来的念头。

“我想走,不想留在这里,”林斯绞着手指,“你放我走吧。”

纪仲年向来是个脾气不善的人,此刻却极力忍着自己的坏脾气,客客气气地对林斯说话,“既来之,则安之。你在这里住,有人好吃好喝地伺候着你,不好吗?总比你在外面过那种苦日子强吧?所以你逃什么?救命恩人。”

救命恩人装哑巴。

双双沉默半刻,纪仲年深叹一口气,“林斯,你知不知道我找了你多久?”

这半年来,纪仲年为了找到林斯,花费了巨大心血。

在起初离开贫民窟时,他并未觉得与林斯暂别是一件值得记住的事,他只是觉得自己有些不对劲。因为脑海里总会出现林斯的脸、声音、眼神,会冒出某些与林斯共同生活的画面。

渐渐地,这种症状开始日益加重,他才第一次体会到了何为思念。

那是不同于对其他人的,只是对林斯这个人,有种独特的、渴望的思念。

无论出于何时何地,无论正在做什么事,这种迫切想要看见林斯的念头都有可能冒出来,就像雨后的春笋,生于偶然,参差不齐,带着潮湿和鲜活。

于是,在结束了与纪霄的“夺权战争”、安定下纪氏集团内部的局势之后,纪仲年立马就派了魏平去贫民窟里把林斯给接回来,报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