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着救命之恩,原主仿佛不管怎么样都是理亏的那一方,只要她表现出一点不愿意,婆婆就哭嚎自家大儿子的腿废了,不能科考。
程昭阳则用一种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她:“我没想到我拼着腿不要的风险救回来的是一个如此冷血的女子!”
原主不得不一次次妥协,为程家谋取利益。
比如这一次,两人成婚的第三年,程昭华去了郡县的书院,程昭阳的妹妹程月儿年岁渐长,虽然脾气骄纵,但长得还算可以,就一心想嫁给员外家的公子做正妻,享受荣华富贵。
所以在李员外家的夫人邀请原主参加宴会时,程家人主动同意,并且让原主带着程月儿过去。
奈何程月儿在宴会上得罪了比她还骄纵的王家小姐,对方在这镇上可算得上是一霸,平时不干什么坏事,但别人得罪了她,她绝不留手的。
于是她直接将程月儿推往身后的水池里。
此时还是春天,那池水冰冷,原主习惯性照顾小姑子,本能挡了一下,程月儿歪歪倒倒就是没倒下去,但原主就啪的落水。
偏偏那池塘还挺大的,镇上人少地多,有钱的员外修的池塘都很深,里面非常朴实的养着各种鱼虾等等,原主掉下去,厚重的衣服拖着就起不来,差点溺水。
是李员外家的公子将她救起来的。
之后李家作为东道主,让原主换了衣裳,还让家里的马车送她们回来。
也是因原主被李公子救了,程月儿在马车上就格外阴阳怪气,一点不念着大嫂是为了救自己才落水的事。
充分展现了程家作为白眼狼的本质!
可原主并未看透,她是古代女子,虽然被父亲以男子的方式教导,但时代还是会让她拥有以夫为天的想法,哪怕有所不满也被这传统教育给压下去。
这次回去后,她会被程母当场痛骂不守妇道,程月儿幸灾乐祸,程昭阳嫌弃不已,所有人都觉得她被一个男子湿身从池塘里救上来是对丈夫的一种侮辱。
可真的是读书读个半吊子的人规矩越多。
这个时代的女子地位就不低,虽然是以夫为天不能科举,可还远远没到如此严苛的地步。
但原主势单力薄,从来都是个文弱的小姐,哪里敌得过程母这样的市井泼妇,被骂得无法还嘴。
话多说了,就成真,程母紧咬这件事不放,原主就成了不安于室的女子,出入都被人嘲笑,话传到她爹耳里,更是气得不行。
原主父亲是个疼女儿的,哪里能让女儿这般受苦,干脆打算让女儿和离。
程家却不同意,这个媳妇是他们儿子用一条腿和前程换来的,不能放走!
双方僵持,程母就上原主家去撒泼打滚,原主家彻底成了那等嫌贫爱富、忘恩负义之人,还没等到和离,就将原主母亲给气病了。
眼看着不能拖下去,原主父亲带着原主告上衙门,本以为这次一定可以和离,谁知衙门的人向着程家,要和离可以,赔偿程家两百两银子作为程昭阳救洛青璃的代价。
洛父一个清贫的夫子,原本就将不多的家产作为感谢给了程家,剩下一部分作为嫁妆,连儿子娶媳妇的聘礼都没存,自然拿不出来。
和离失败,原主被带回去,程昭阳自觉被冒犯了丈夫的威严,对原主开始非打即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