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知道, 她每一处都长在了他的审美点上,就像当初在机场第一次见,他像被一颗大石头一下砸中了脑袋, 那“哐”的一声,现在还在他脑袋里回响,以至于他表现得像个——“舔狗”。
对,舔狗——
每天像上工一样, 兢兢业业地用大号给人打榜,献花,留言。
当然,最近不了。
舔狗也是有尊严的。
他现在换小号了。
可现在, 一看到沈双, 孟伽又鬼使神差地上前搭了话:
“好久不见, 沈小姐。”
月前发的酒疯、被拒绝的痛苦,来前经纪人的千叮万嘱, 全让他抛在了沈双那双明媚的大眼睛里。
这边沈双当然不知道孟伽的纠结。
她秉着“大家以后都在一家公司工作”的前提,也朝孟伽友好地举了举杯:“好久不见啊, 孟先生。”
软软的一句“孟先生”,让孟伽死去的一颗心又复燃。
他跟着笑了下。
他一笑, 脸颊的凹陷就更明显了些。
很神奇, 这人明明是古铜色肌肤、走的硬汉路线,偏偏笑起来时有种绵羊式的纯情感。
因为这种特质,沈双忍不住多瞧了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