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着,是为了毛茸茸。为了能够每天摸摸毛绒绒, 为了能和毛茸茸一起生活,更是为了在未来的生活当中,遇到更多、更多、更毛绒的,毛!茸!茸!
作为一个毛绒爱好者,瑞瑞手握荧光棒拼命打call,她即便已经踏进了棺材,也要用自己腐朽的声音大声地呼喊:
——毛茸茸天下第一!!!
其实瑞瑞现在的生活看起来好像一点都不符合她的喜好。毛茸茸爱好者,最喜欢去猫咖狗咖的女学生,来到异世界之后竟然选择了一个没有毛, 全身覆盖着硬邦邦外骨骼的奇美拉作为伴侣,目前最向往的梦中情宠竟然是个光秃秃, 只有鳞片的脚蜥。
这正常吗?这不正常。
说真的,就瑞瑞的喜好而言, 村子里竞争力十足的对象真是太多了, 蒙托作为正值青春的帅狼,怎么看都比斯维瑟更有吸引力吧?抛去这一点,人马好歹还有半个人形的身体, 马的蹄子和飘逸尾巴也非常可爱。翼人不用说了,她们的绒毛在不知道有一种【特步黎绒】之前一直是瑞瑞过冬的好伴侣。
所以,你说说你说说,怎么是斯维瑟这个奇美拉在一群毛茸茸中单骑突出,把所有人都打服了呢?
斯维瑟:这大概就是爱情——瑞瑞爱我!(叉腰挺胸仰头)
没说的!就是这么自信!
·
斯维瑟:【瑞瑞你不爱我了!】
瑞瑞觉得很无语。
她侧过一点点头,用不赞同的目光看着这个奇美拉。此时双手紧紧锁住人类,让她哪里也去不了,还要把骨头脑壳塞在人家颈窝里哼哼唧唧的奇美拉直接选择把眼睛闭上,不接收这种目光,并且把自己的尾巴也一圈一圈缠到了瑞瑞的腰上。
“斯维瑟。”瑞瑞试图跟他讲道理:“你也明白,我们答应了人家之后,不能只是嘴上答应而已吧?两个兽人要过来我们家,肯定不可能什么都不准备的对吧?”
斯维瑟:哼。
“距离约好的时间好像也没多久了,今天的房间要是再收拾不出来,到时候我们会很失礼的,你也明白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