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饶命。”吴百户捂住断腕,磕头求饶,“卑职不是有意的,卑职、卑职罪该万死。”
谢玄英懒得再同他们虚与委蛇,淡淡道:“你既然握不住刀剑,明天就不用跟我去了——汪百户。”
“卑职在。”汪百户声调颤抖。
“你的手,握得住剑吗?”他垂下眼睑,注视着缩头缩脑的百户,“杀得了倭寇吗?”
汪百户哪里敢说“不”,且他早就看不惯吴百户,现在能有机会把他踩下去,自然求之不得。
“当然。”他说话利索起来,“卑职一定尽心竭力,为大人办妥此事。”
“很好。”
嗖,佩剑回鞘。
谢玄英大步离开了宴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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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渐浓,程丹若亲自盯着晏鸿之吃了药,又去客房检查了伤患,确定无人病情恶化,这才换了张妈妈,回屋歇息。
草草洗漱擦身,她躺在客栈的木板床上,却一时失了睡意。
没想到,时隔数年,又一次杀人了。
算算,昨天死在她手上的倭寇,已经是她杀掉的第四个人。
而她第一次杀人,是八岁,第二次,十岁,这是第三次,十五岁。
曾经的她固执地以为,医生的刀,应该救死扶伤,怎么可以杀人呢?但穿越到古代才明白,刀对着病人,是救人,对着敌人,是救自己。
古代的人命不值钱,尤其在战时,我不杀人,人要杀我。
她清楚地记得,那一天,她跟着母亲坐驴车,去外公家里探亲。结果路上遇到了瓦剌。
他们只有两个人,不知道打哪儿来的,看见驴车上摆着给娘家的布匹和面粉,当即便动了手。
母亲死死抱住她,试图讨价还价:“东西你们拿走,放我们一条生路。”
但瓦剌说:“男人杀死,女人带走。”
北地艰苦,他们需要抢女人生孩子,只要能生,他们统统都要。小孩子也是,不管是谁生的,看见就抢走,养着养着,就是自己家的了。
程丹若的父亲是大夫,家境不错,外公是童生,母亲没下过地,也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
幸好赶车的是她的小舅舅,家里大哥读书,二哥种地,他就去拜了师父学武,颇有勇武之力,拔刀抵抗。
以一敌二,很快落入下风。
程丹若当时蒙得很,脑海中闪过的都是被抓走以后的凄惨生活。毫无疑问,母亲会被当做生育的机器,而她小时候放羊,和羊一起睡觉,长大以后被送掉或者被主人睡,十三四岁就生孩子,生到绝经为止。
当然,更有可能是一场大雪,冻死了,被特殊癖好的人虐待,肠破肚烂。
古代女人还算不错的生活,现代人都无法接受,何况是这种在古代女人看来都猪狗不如的日子。
她吓坏了,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动的手,回过神的时候,刀片已经割破了对方的动脉。
看,解剖课上的好,杀人都利索。
但为此,她做了半年的噩梦,无法原谅立志救人的自己,居然杀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