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景铄给她了一个肯定的眼神。
林青莱突然想到了人生四大喜事——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这样一想,她往封景铄胸口一锤,“老乡啊!”二十一世纪的老乡啊。
封景铄咬住牙关,心想这力气够大,怪不得当初能把他从山上背到山下呢。
林青莱高兴归高兴,正事是一点没忘,她往封景铄旁边瞅了瞅,问道;“你打的麻雀、逮的兔子呢?”
今一早,封景铄揣着弹弓就上山了,他根本不怕冷,整个人精力充沛到爆表。实际上,原主有些畏寒,但现在……大概这是换了一个灵魂而导致的变异。
他从树后面拿出蛇皮口袋,递给林青莱,“这是麻雀。”说完,又从雪堆里扒拉出一只鸡,一只兔子,谦虚道:“就这些。”
林青莱眼睛一亮,网络用语张口就来,“u1s1,你干的不错。”
封兴修因为体型以及体力原因,无法从崖底爬到崖顶,他只能绕远路,从另一侧拐上山。
快到大屋时,他吸了吸鼻子,是肉的味道!他当下把队长布置的任务束之高阁,吃饭才是硬道理嘛!
第11章
说起这任务来,林青莱总结了四个字——难兄难弟。
原来第十五生产队队长安排封兴修父子俩洗衣服。
第十五生产队为了在大队那边拿名次,去年弄了个烧砖窑。烧砖不仅费人,还费衣服。夏天,社员劳动布上满满都是酸汁,老远就能闻见,连狗都嫌弃;冬天,社员棉袄里裹着汗渍,人只要一动,臭味熏天,风都吹不走这折磨人的味道。
封兴修和封景铄未来几天的工作便是洗社员的衣服。
他们住在崖下一间小破屋里,破屋前面有条河,大概三米宽度。现在河已经结冰,厚厚的一层,非常结实,调皮的小孩手拉手从冰面上滑过,没有一点问题。队长让封兴修父子俩用河里的水洗衣服,在他眼里,牛棚的人嘛,就是当牲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