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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战先怯可不是于归洋的风格,他悄然潜伏在珊瑚丛中,寻找最好的伏击点。

拼速度,他自知自己不是乌贼的对手。

乌贼的形态就像一个橡皮袋子,它有着十条触须,只有两条较长的须须是用来游泳,其余短须内侧长有吸盘,用以捕猎。

别看它只有两条触须用来游泳,和平时波浪式的缓慢游动不同,一旦它遇到危险,就会立刻以每秒十五米的速度飞奔而逃。

每秒十五米什么概念?

百米世界纪录是博尔特在德国柏林创造的9秒58,平均每秒十米多一点。

而乌贼瞬间爆发的速度,比博尔特足足要快上一半。

明知乌贼神乎其技的逃跑技术,于归洋自然不可能跟人家比速度了,那不是自取其辱?

那比什么?

比的就是谁更不讲武德!

他耐心地蹲守着,等待乌贼放松警惕,他好一举拿下。

不过这头乌贼十分警惕,在成功捕猎了一条明虾以后,带着猎物游到珊瑚丛附近才开始进食。

此时,乌贼的身体颜色开始变化,变得跟珊瑚丛的颜色一模一样。

如果不是于归洋从头到尾死盯着它,恐怕就要跟丢目标了。

乌贼的体内聚集着数百万个色素细胞,可以随着环境改变自己的颜色,被称为“海洋里的变色龙”。

诚然,它们的变色机制为它们的生存提供了极大的保障。

海洋生物大多眼神不好,譬如鲸鱼,就很容易被它们骗过去。

但是今天,这招不好使了!

乌贼?拿来吧你!

于归洋瞅准时机猛地一摆尾巴,把自己的速度提升到了极致,利用珊瑚丛的掩护从侧面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