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面沉如水,一抬手就把身上还带着泥土的龙虾拽了出来。
于归洋兴奋地鼓掌,池渊太厉害了,就没有什么能难倒他!
唉,于归洋转念一想,他跟池渊是不是太过分了。
刨了人家辛辛苦苦挖好的家不说,还得寸进尺要吃它的肉。
可怜的大龙虾!
他会让它走得痛快一点。
愿天堂没有人鱼,阿门。
池渊手里的这头龙虾叫做密毛龙虾,长约四十公分,至少有八斤重。
不过掐头去尾去壳,估计也就三四斤。
它的身上布满了土黄色的斑点,因此也被称为纹身龙虾。
这头龙虾大概想不到,即便有了纹身,成了一头社会虾,还是难逃被捕捉的命运。
不过话说回来,要不是遇到人鱼,以它的个头和凶猛程度,在这浅海也能横着走。
于归洋怕这社会虾乱动,锋利的足会划伤他和人鱼大哥,索性给它来了个分头行动。
拔掉社会虾的头以后,他便开始处理它的足。
大多数龙虾的脚是不怎么好吃的,不像螃蟹,步足还能尝个味。
但是密毛龙虾不一样,别看它的腿又长又细,但里面是有肉的,甚至可能比龙虾本体还要好吃。
嘴馋的于归洋直接把处理好的一根社会虾腿放进嘴里咀嚼。
吸是吸不出来的,得把壳咬烂才能吃到里面的肉。
他也给了池渊一条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