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言之翻阅了原主的记忆,可是深深记得这位好同乡,对于原主这沉默寡言又抠门的书呆子,极尽嘲讽,说原主一个叫花子还敢读书考科举,可真够丢人现眼的。
想到往事,季言之微微眯起了眼睛。
他没有理会同乡好似疯狗一样的狂吠,继续优雅且快速的吃着东西。
或许是季言之这种无视的态度,最刺激同乡那颗高高在上的自尊心。同乡觉得自己被自己一向看不起的穷酸蔑视了,当即就气红了眼,大步朝着季言之所坐的餐桌走去。
“季兄,好歹是读书人,怎可如此失礼。”同乡咬牙切齿的道。
季言之摇头,轻笑着反问。“我和你很熟?可当不得姜大官人‘季兄’的称呼。”
同乡脸色瞬间暗沉下来。
季言之颜值本就高,即便平日里沉默寡言不善言辞又抠门小气,但在老家十分的守大闺女小媳妇的欢迎。可以说已经有不下十个土财主打算与季言之结亲,只是季言之的关注力从来不在颜如玉上,而是书本上,所以说出了等考上举人再成家的话语。
毕竟举人的话,就可以外派为官。季言之野心不大,想着回到老家当一县父母官,造福乡亲父老也就成了。谁知道,独占鳌头取得了魁首,又被主考官看上,不光收为门下学生,还将唯一的女儿许配给了他呢。
如果不是有脑子有疾的胡娇娥恩将仇报,原主这一辈子真的称得上人生赢家。
可惜没有如果……
谁让原主瞎好心,救了一只狐狸精,而不是扒皮做成狐肉火锅呢。
季言之眯眼,定定的看了看同乡,继续低头吃喝。
同乡很气,但是季言之的目光太过犀利了,又有其他准备吃饭的学子频频看向这桌,认定他想找麻烦。同乡也是要脸的,连季言之的漠视都受不了,何况是学子们、甚至贩夫走卒异样的眼光,当即冷哼一声,拂袖而去。
季言之依然没有理会,对于他来说,这位连名字都没有的同乡不过是无关紧要,连考场都没踏入就被检查出夹带小抄,被罚不准再参加科考的家伙罢了。
连鄙夷、反讽都懒得开腔,又怎么会可能有那个心思理会一个跳梁小丑。
在酒楼用了午饭,季言之用自己随意存放在系统空间里的碎银子付了饭钱,并且买了三天量的干粮。随后出了酒楼,又去了集市买了一头小毛驴,将书架放着的书籍,以及用以‘野炊’煮东西吃的陶瓷小锅和几个大粗碗、筷子,分开用包裹包好,左右挂在小毛驴身上,就这么悠悠哉哉的出了小县城,继续往省府赶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