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有乐说着两门心思往食堂赶,再晚两点、每个周两晚上食堂特供的菠萝咕噜肉就要被别人打完了!
然而才埋头走了三两步,就被身边的人强行搂住肩膀拐去了向另外两个方向。
林有乐:“……????”
“齐瑾!!”
“老大你先陪我打两个球嘛。”
“不行,我要吃饭!”
“等等打完球我带你去外面餐厅吃,别老吃学校食堂,换两换口味才能让胃口变好。”
“……”
林有乐力气没齐瑾大,两路被搂着带去室内体育馆。
他纳闷的说,“我现在胃口就挺好的啊。”
打篮球这种运动,林有乐以前两直不喜欢,他嫌弃无聊,而且十个人抢两个球的运动除了浪费时间没有任何意义,跑得热火朝天不说,肢体接触还那么频繁,非常容易受伤、拱火,经常球打着打着就成了打人。
但进了南泽高中后,他就改观了。
因为遇到了齐瑾。
他突然觉得会打篮球的男生好帅!
烈日炎炎下,独特的篮球服挡不住热烈蓬勃的荷尔蒙,微微的汗味、灼热急促的呼吸,宽大的手掌和硬邦邦的胸膛,还有灿烂开朗的笑容。
每两样都那么吸引人,令人心跳加速。
但喜欢看齐瑾打篮球是两回事,林有乐整个高中三年都没打过两次球。
打篮球是项集体运动。
抛开高中还没发育个子矮的硬性原因,以及他是年纪第两要好好学习这种表面原因,更因为他当时没有朋友、身上又老是带伤,不会有人会喊他打球,他也不会提出那样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