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才不管什么死者为大,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哪怕已经过去五年十年二十年,只要想起来,就翻出来说一说。
而现在,这个跟他同样成了村里人茶余饭后的谈资的小孩,还活着,还没让无用的感情祸害死。
但再任其发展下去,离死也不远。
林有乐活着,庄梓俞活着。
上一世疯疯癫癫的齐瑾又陷入了新欢旧爱的抉择,现在看似选择了林有乐,但久而久之,白月光朱砂痣的分量就会慢慢倾斜。
林有乐是个聪明人。
林自华自认自己已经不止一次,暗里甚至明里的点拨他。
但林有乐明明听懂,却次次都为齐瑾说话,委婉的不带立场的附和,或者干脆小心小意的开脱。
上辈子没什么交集,他只是不忍林家两位老人,白发送黑发。
只可惜……
林自华看沙发上两人聊着聊着又笑起来。
——好言难劝该死鬼。
林自华拎着项圈,走过去拿牵引绳,说:“我要带小二下楼遛弯了,乐乐你怕狗就先回学校吧。小区不偏,打的或者公交车都行,我就不送你们了。”
林有乐清楚的感觉到林自华的态度冷淡了下来。
奇怪的是,林自华的冷淡和之前的热情,给他的距离感竟然相差无几,仿佛林自华天生就是这样淡漠。
拒人千里之外。
偶尔像是人类一样施于温暖,也只是顺手买了一盒火柴,一切都是火柴划出后火光里的虚假幻想。
林有乐发现自己很无欲无求,他不觉得林自华是因为自己怕狗而忽然疏远了自己,毕竟上次来以及这次来,林自华的行为表现显然是已经知道他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