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他习惯的保温方式,周楷之下班晚,盖了保温盖的菜也会变凉,每当听见开锁的声音,戚然就会下意识贴贴盘子边,看看哪道菜需要回下锅,哪道菜得加加热。
也做不了几次饭了,戚然看着熟悉的餐桌,忽然觉得它们有点陌生。
大概是即将永远也见不到它们了,身体就会自动清除一些让他留恋的记忆。
但这种感觉却不适用于周楷之,戚然看了看时间,拿上外套出了门。
他要上车的消息迅速在他的周围散布开来,单位的领导同事听说以后,陆续和他告了别,并告诉他已经可以不用来上班了,剩下的时间可以随便做些想做的事情。
戚然曾经和刁小雨瞎扯时,说起过如果只剩下七天能活,他们最想干什么。
刁小雨的答案简单粗暴——吃一次商业街上最贵的西餐厅,再把欺负过他的老板们暴打一顿。
而戚然的答案是他临时换的,那时他刚看完一部文艺片,自认为层次涨了不少,就摒弃了原本想好的花光所有积蓄的想法,改成了——去旅行,然后死在路上。
话一出口他觉得自己逼格好高啊,完全是个孤独的文艺青年,灵魂都跟着升华了,可如今真的到了这一天时,他又忽然哪都不想去了。
文艺青年不想当,钱也不想花,东西吃不吃也无所谓。
他只想普普通通地再过一天。
和周楷之一起。
所以这三天,不光是周楷之作息没变,他也没受什么影响。每天早上起来,还是戚然做早饭,周楷之洗漱喝药,挺过药劲儿后两人共进早餐,再一起出门上班,就好像没有分别这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