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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家门口,沈红英有点踌躇,脚步慢了下来。她回来家里又多添一张嘴,时间久了嫂子会不会嫌弃她?

沈建东没察觉她的忐忑和不安,拉着她兴奋地说:“嫂子买了骨头,今天中午咱们喝骨头汤!”

余思雅在屋子里听到这句话,笑着出来:“想喝汤赶紧干活,你们俩过来,一个做饭,一个去地里摘个大点的冬瓜回来,我们今天炖一锅冬瓜骨头汤!”

想到冬瓜骨头汤的美味,沈建东舔了舔嘴巴:“我去摘冬瓜。”

沈红英有点局促地说:“那我来做饭。”

余思雅就等着这句话,她从没用过乡下的灶,而且上辈子小时候吃孤儿院,后来吃学校食堂,工作后也食堂跟外卖轮着来,唯一会的就是煮泡面。

让她吃还行,让她动手,那今天大家都别想吃饭了。

好在乡下女孩子大多都会帮家里做家务,沈红英会做饭。她进了灶房,麻利地淘米下过,烧上火再处理骨头。

过了半个小时左右,灶房里就传来了食物的香气,不过骨头要多炖一会儿。所以这顿午饭还是吃得比较迟,直到快两点,饭菜才端上锅。

虽然有了粮食,不过距分粮还有三四个月,所以沈红英也没舍得煮白米饭,而是混了些南瓜在里面。但盛饭时,她刻意先给余思雅盛,等轮到她自己时锅里几乎都是南瓜了。

余思雅看着自己面前没什么南瓜的米饭,不知道说什么好。这妹子太软,太为他人着想,太能忍让了,简直是现代版的孔融。不过这也怪不得她,她从小受的教育就这样,她见过的大多数女人也都是这样。

只是这样的性格以后遇到有良心的男人,和善的婆家那还好,要是遇到个黑心肝的,肯定会被人啃得骨头都不剩。

但把未来寄托在别人身上,本身就是不靠谱的事。

算了,慢慢来吧。她靠沈跃的抚恤金过上了啃骨头的日子,顶着他烈属的身份不用再受娘家婆家掣肘,获得了这个时代女人少有的自由自在,那就帮他照顾教育好这对弟妹,算是还了他的人情吧。

“吃饭,这顿全吃完,不然晚上就馊了。”余思雅没多说,拿起了筷子。

三人吃了一顿饱饭。虽然只是骨头,但熬煮过的骨头里面也有不少骨油渗出来,油滋滋,在这个贫瘠的时代也算少有的美味了。

吃过饭,等他们姐弟收拾干净碗筷后,余思雅把他们叫进了堂屋:“来,坐下,咱们开个家庭会议,我有事要跟你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