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她走后,余思雅摸了摸发热的脸,养个孩子真不容易,她这还是半路接手呢,其实都不用她管太多了,也有这么多操心的事,更别提从一个奶娃娃养起。
冷静了一会儿,余思雅这才记起自己还没看沈跃的信。她撕开信封,好家伙,他当是写日记吗?厚厚五页信纸,写得慢慢的,絮絮叨叨,什么都讲,有些很枯燥,比如说他们训练,吃什么的,但也有很多有意思的,他们偶尔会去山上猎动物吃。
他们驻地应该在山区,附近有一座大山,山里很多野兔野鸡,甚至还有黑黑的大野猪,偶尔会去猎杀回来打牙祭,打猎的过程非常有意思。前阵子他们就猎到了一头两百多斤的大野猪,沈跃讲了猎杀的过程,余思雅才知道原来野猪这么不好杀,好几个人围猎,还得讲策略。
等她津津有味地看完后,顿时有些想笑。沈跃不就是讲他在部队的生活,还有南边的风土人情,自己的好哥们吗?又不是情书,还单独写一封,搞得她被红英姐弟俩取笑。
这个年代的人就是闷骚,明明有很多话要讲,最后啰啰嗦嗦扯一堆,流水账一样没完没了,到信的最后一页似乎还意犹未尽的样子,连信纸的边缘都写上了字,就是不敢写最想说的。
余思雅起了戏谑的心思,提起笔,给他回了一封信,只有一行字:晓看天色暮看云!
沈跃肯定没看过这首诗,他要是去问别人,那就闹大笑话了。让他闷骚,他不敢说,她帮他说嘛。
捂嘴偷笑着将信纸装进了信封里,然后贴上邮票封上。余思雅出去把信封交给沈建东:“回头你们写了信,一块儿给你哥寄过去。”
沈建东提起笔正在回信,哦了一声。
余思雅站在一边问道:“你的回信能看吗?”
沈建东咬着笔杆说:“可以啊,嫂子,你帮我检查一下,我有没有写漏掉的。”
余思雅接过信纸一看,好家伙,不愧是兄弟,沈建东的回信也极尽夸张,洋洋洒洒三页,家里什么事都写上,从他做买卖到沈红英的学习,当然最多的还是关于余思雅的。什么我嫂子考上省大了,年后我就要陪嫂子去省大念书了,还有我嫂子可能干了,帮助好些个考生拿回了自己的录取通知书,还上了省报等等……
“你老写我干什么?”余思雅放下信纸,咳了一声,“多写点你们姐弟俩。”
这么夸她,她挺不好意思的。
沈建东不同意:“我跟红英不写了吗?我们天天就这样,没啥好写的,还是你的事写着比较有意思一点,我哥肯定很想听。我上次写了你的事,他这回给我回了两页信纸呢,不像上回只有一页。”
余思雅不说话了,算了,随他们兄弟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