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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锯刺耳的声音回荡在他的耳边,梦境竟然如此真实。

直到电锯碰到他腰间衣服,衣服瞬间被割裂开来。

剧烈的疼痛让他瞬间清醒。

不是梦。

奚浣都能把他吊起来当玩具一样戏耍,还有什么事情是她做不出来的。

孙梓用尽全身力气往旁边翻了个身。

他粗喘着气,沙子灌进了他的嘴里。

奚浣给他时间,让他坐起来。

不是要放过他,而是要他清醒地面对着眼前的这份恐惧和无力,一如当年的她那样。

他捂着腰间的伤口,有气无力地对她问道:“今天是你生日,我大老远赶过来,你却要杀我?”

“千里送人头,礼轻情意重。我喜欢你孙梓,真的,如果你能死在我手上,我会更喜欢你的。”

“这,这根本就不是喜欢!奚浣,你疯了。喜欢一个人,是不会伤害他的。”

“那是普通人的喜欢,你不是说我疯了吗?对我来讲,我越喜欢一个人,就越想把他剁成肉泥。”

如果孙梓现在身体没问题的话,他只会觉得奚浣说的都是些很幼稚的话。

他几乎是已经习惯了她的无能狂怒,也觉得她根本做不出什么过分的事情来。

上次她割掉他的耳朵之后,他发觉自己更喜欢她了。

他们是一样的人。

一样的暴戾,一样的偏激。

他和她是天作之合。

但现在他的想法有了些许的改变。

奚浣越来越疯了,疯得让他害怕。

他的身体还是没有什么力气,肺里又呛进去了很多水。

脸也又麻又疼。

孙梓艰难地从地上站起来,他要立即离开这里。

他身上的手机已经无法使用了,周围漆黑一片也没有任何的参照物。

夜幕下,拖着电锯的女孩儿笑着对他说道:“我给你五分钟,你想跑多远就跑多远。五分钟之后,我会去找你。这是你唯一生的机会,可要好好把握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