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命令的得心应手:“我渴了,给我倒杯水,谢谢。”
“好的,稍等。”余闻雨转身不禁扯了扯唇,我忍!
在茶水间先自己牛饮了一杯水,才给他倒了杯水,原想故意给他倒杯滚烫的,但寻思了下他要是让她再换杯水,累的还是她自己,还不如先顺了他的意,自己好女不吃眼前亏。
于是乎,水温适宜,态度温和:“肖律师,请用。”
说话间还扬着她认为算是诚恳的笑容,只是,迎来的却是他将一本文件夹递到她面前,“这个,你拿过去熟记一下,下班前到我这默背。”
她纳闷的打开文件夹,只见一条条、一页页,全部都是晦涩难记的法律条文,足有一百条。
握着文件夹的手不由地紧了紧,好想揍人怎么办?!
再低头,文件第一页第一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第一页第二条:【《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感谢西郭乐珍dg的月票(づ ̄3 ̄)づ
第411章 番外 余闻雨和肖煦(15)
连着几天,皆是忙碌不断。
余闻雨不否认自己被逼的短时间内掌握了不少助理的工作,就连法律条例也学到了不少,但真的是累得不要不要。
回家后倒头就睡,睡醒了满脑子都是那些背过的法律条例,不是她对这些法律条例有多心心念念,实在是某律师太过变态。
第一天,背一百条法律条例,下班前抽背这一百条。
第二天,再背一百条法律条例,下班前抽背这一百天+前一天的一百条。